公司新闻

上海保险业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公约 2020.12.10

上海保险业从业人员廉洁自律公约



  为进一步引导和督促上海保险业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防范金融风险,特制定本公约。本公约适用于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会员单位的全体员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一条 遵守法纪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坚持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守工作纪律、财务纪律,严禁账外账、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第二条 加强内控
  严格落实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体系、事中管控措施和事后追责机制;将从业人员廉洁情况纳入考核。
  第三条 廉洁从业
  坚持职业操守,保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不违规从事保险业务,不发生贪、腐等违背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活动。
  第四条 秉持公正
  忠诚履职、敢于担当,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不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坚守廉洁合规底线;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单位保密规定,不泄露单位经营信息、客户信息以谋取私利。
  第五条 务实重行
  严于律己、清廉守正,严格执行自律公约的各项内容,营造风清气正的从业氛围。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