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丨 遵守交规 合法驾驶 | 202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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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 丨 遵守交规 合法驾驶 - 案情简介: 小A为物流公司的货运车驾驶员,某日小A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另一辆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双方车损,经交警认定小A承担事故的所有责任; 后来物流公司向保险公司报案,经保司查验,小A持有的是A2驾驶证,但是申领未满12个月,本次事故属于保险除外责任,因此进行拒赔,后双发多次协商无果,物流公司发起诉讼,经一审、二审判决保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案情分析: 在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为发生事故时小A的驾照申领未满12个月,能否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 根据《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第八条 第五点:“实习期内驾驶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属于除外责任。 本案中法院认为:保险合同虽是被告提供的格式合同,但合同该条款并未免除保险人依法承担的义务或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力,保险合同有效,因此判定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小编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到了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另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返回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