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可得性与便利性的“新市民”保险服务 | 2022.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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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可得性与便利性的“新市民”保险服务 向3亿“新市民”吹来的政策暖风持续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站在监管角度,服务好3亿“新市民”,就是要在创业、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 对于保险业而言,做好“新市民”保险服务,不仅要拓展对“新市民”的服务深度,更要扩大保险保障的广度,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今后,保险机构该从哪些方面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呢? 在创业就业服务方面,保险行业要利用好现有支持政策,结合地方实际,找准一些特大城市中“新市民”群体快速增长的特点,着力解决“新市民”保险服务中的痛点和难点,因地制宜强化产品服务创新,扩大“新市民”保险金融服务需求。同时,加大针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新市民”群体创业就业的保险保障水平。保险机构在具体保险设计、创新过程中,应基于“新市民”的职业特点,秉持差异化和精细化的布局原则,针对不同的群体开发设计不同的保险产品,从而实现风险缺口精准对接,满足其差异化需求。 在教育服务方面,保险机构要在教育配套险种方面发挥优势,积极发展学幼险、子女升学补助金保险、实习责任保险、教育机构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托育和学前教育发展,以解“新市民”家庭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从目前情况看,学幼险、升学补助金保险等这类产品重视度明显不足,今后还应围绕培训、孩子教育等多场景扩大保障服务范围,优化教育金融服务供给。 在养老服务方面,保险行业要推动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配合地方政府推广“新市民”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异地投保和快速理赔,满足“新市民”差异化养老需求,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拓宽“新市民”养老资金来源。目前,我国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已扩大至全国范围,且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扩大到“十地十机构”,养老储蓄试点即将启动,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商业养老金业务也正在抓紧筹备,这些利好政策都将为“新市民”群体的养老服务提供便利基础。针对“新市民”养老需求和特点,保险机构应尽快开发出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在健康保险服务方面,监管鼓励保险机构对接“新市民”所在企业,提供灵活、实惠、便利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同时助力医保部门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政策支持下,保险机构应不断深化机制创新,推动“保医结合、健养联动”等健康险特色经营模式,通过创新医疗保险产品,提供一站式健康保障服务,在丰富“新市民”群体创新型保险产品供给的同时,提供“医疗+保险”的全新服务体验。 与此同时,应该注意到,保险行业在满足“新市民”保险保障缺口的同时,还需在风险把控方面下功夫,实现各个环节的精准落地,防范销售误导,并在制度层面凸显合规性,以实现相关产品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让城市里的“新市民”,既要实现“落地生根”,又要有获得感和归属感,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险企发展角度看,庞大的“新市民”保险保障需求,无疑将给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这也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保险回归保障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从而使具有创新能力强、渠道广、服务能力好的险企有望在这个新赛道上掌握更大的主动权,并且在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新一轮战略规划指引下,聚焦于服务功能升级,不断优化客户服务体系,力求为“新市民”群体提供更加有温度的保险服务。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返回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