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第2号)、《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以及我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2018年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累计交易金额第四次达到累计重大关联交易的内容予以披露: 
												一、 交易对手 
												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英文名: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系我公司的母公司。 
												 
												二、 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2018年8月2日至11月22日,我公司与关联方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发生再保险业务,累计交易额人民币59,040,651.77元(不含税)。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再保险分出业务本着合规、公允的原则,参考目前市场通用的分保方式及同等行业的市场价格而定价。 
											 
												三、 交易目的 
												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 
												 
												四、 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之间的2018年第四次累计重大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公司为外商独资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未设立独立董事,故董事会决议并未包含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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