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关联交易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3A001号) 2023.01.11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第2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以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双方于2023年1月1日签订了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可作为再保险分出方和再保险分入方,在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所经营保险险种范围内开展再保险业务交易,交易标的为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名称: 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经营范围:企财险、货物运输险、船舶险、车险等业务,及其再保险业务
4、法定代表人:洪元学
5、注册地:韩国首尔
6、注册资本:26,473,418,500韩元
7、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的股东

三、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再保险分入及分出业务本着合规、公允的原则,参照再保市场的情况、各项业务情况及同行业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公司向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每年合约及临时分出保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公司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每年临时分入保费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2年12月2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查公司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提案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12月21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续签<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股东会(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续签<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完成增资,增资后本公司由外商独资保险公司转为合资保险公司,增资前本公司未设立独立董事,目前本公司关于设立独立董事相关事项还在进行中,故董事会决议并未包含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七、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