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8〕第2号)、《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以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双方于2024年1月1日签订了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可作为再保险分出方和再保险分入方,在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所经营保险险种范围内开展再保险业务交易,交易标的为原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名称: 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Samsung Fire & Marine Insurance Co., Ltd.)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经营范围:企财险、货物运输险、船舶险、车险等业务,及其再保险业务
4、法定代表人:洪誠祐
5、注册地:韩国首尔
6、注册资本:26,473,418,500韩元
7、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的股东
三、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再保险分入及分出业务本着合规、公允的原则,参照再保市场的情况、各项业务情况及同行业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公司向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每年合约及临时分出保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公司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每年临时分入保费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2次会议,审查公司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提案后,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表决,经其他委员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查公司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签订《统一交易协议》的提案后,与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经其他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或任何损害公司、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合规性的要求,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关于<2024年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的议案》。
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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