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5B003号) 2015.03.23

 

一、  相关信息

金正基先生和赵国来先生于2015年3月12日起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担任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原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李硕峻先生和张德熙先生不再担任原职。

 

二、  简要说明

经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全票同意接受董事李硕峻先生和张德熙先生不再担任董事的请求,并推选金正基先生和赵国来先生担任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JO KOOKLAE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245 号)及《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章程》,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韩国三星火灾海上保险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正式任命金正基和赵国来担任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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