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16B001号) 2016.08.08

 

一、  相关信息

我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保监罚〔2016〕5 号)。经查,我公司深圳分公司存在虚构中介业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深圳保监局决定:

  • (一)责令三星财险深分改正,给予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 (二)给予梁洪德(YANG HONG DUK)(三星财险深分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 (三)给予刘浩群(时任三星财险深分市场总监)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  简要说明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7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保监罚〔2016〕5 号)内容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返回目录